个人所得税想必每个人都很熟悉,因为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而“提高个税起征点”几乎是“两会”年年必提的话题,却一直进展甚少。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工商联和董明珠再次提议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工商联建议由目前的3500元调高至7000元,调高两倍;而董明珠更是激进,直接建议调高三倍至10000元。
狼来了的喊声听多了,不少人对于个税改革已不抱希望,但在今天(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中,个税起征点太低的问题得到回应,总理点名要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一举措无疑会大大减少现有家庭的生活压力。
现有个税缴纳政策
应纳税额 =(每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3500或480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理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拿到手的工资,除去个税,再除去各种生活支出外,能够用于投资的钱其实非常有限。而且不仅个人收入要收税,很多投资理财产品也要纳税,所以我们除了必须清楚知道每一种投资产品收益率、风险大小、也要知道其是否缴纳税费。
1、股票
股票税收主要涉及股票持有期间的股息红利和股票转让差价,以及交易环节的印花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具体来看: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收入,即实际税率10%;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所得,即实际税率变成了5%。。
此外,投资者买卖股票需按交易额的1‰的缴纳印花税。
2、基金
基金在税收方面,主要涉及基金持有期间的收益和买卖基金单位差价收入的征税问题。
基金的税收政策还是较为优惠的,目前个人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等于像通过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间接购买的基金产品,虽然在基金分配收益上未体现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基金在取得上市公司、发行债券企业的收益时就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
3、银行理财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我国的资产管理产品已经全面进入征税时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要对资管产品运营业务的收益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而银行理财就包含在资管产品之中。
打个比方,小财花20万买了一款年化收益率为5%的产品,3个月后到期,没赔钱,按预期拿到了5%的年化收益:
200000*5%÷365*90≈2466。如果收益要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话,等于说是要上缴2466*3%=73.98元。
4、债券
目前税收政策规定,投资者购买国债、金融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企业债券利息收入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税法规定,对未到期转让债券的价差收入不论国债还是其他债券均应按规定缴税。
比如小财2012年1月1日购买5年期记帐式国债100万元(年利率5%),2016年1月1日全部转让,转让价款123万元。应如何缴税呢?
不考虑其他交易费用。小财2012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持有国债期间的利息收入20万元(=100X5%X4)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价差3万元(=123-100-20)则按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0.6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看上去高于国债,实际比较时记得企业债到手利率打八折计算。
个税一直受关注,除了本身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种直接税。它不是隐藏在价格中的,而是直接向纳税人收入的,自然引起的痛感更高。从当下我国的收入情况来看,财富差距主要并非由工资引起。这个时候,个税就从一种调节税变为了人头税,甚至变为了指向工薪阶层的人头税。从这个意义上看,提高起征点,本身是必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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